無論是山東二手塔吊,新的塔吊,我們的操作員,安裝調試維修人員還有單位的施工人員都要按照行業標準來執行,不能盲目的操作,埋下了不安全的種子,按我國的慣常規定,塔吊是不允許升運操作人員的。但是,國外從實際出發做出新規定:在滿足一些特定條件下,塔吊亦可升運操作人員。其特定條件如下。
載運人員的吊籃底部必須有彈簧緩沖裝置,吊籃四周應設有較高和封閉的柵格式圍護結構,安全可靠的吊索和安全防護遮頂。吊運人員的吊籃應在第一次使用前提前2星期由安全檢查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塔吊在進行第一次人員吊運前亦應經過安全檢查部門專職人員的檢查。
最近國外資料還介紹,在滿足上述一些要求的條件下,使用附裝有特別操作平臺的混凝土料斗,塔吊在吊運混凝土時,亦可隨運1名混凝土工至澆筑地點,從事混凝土的澆筑和振搗,這樣可免去沿著大模板搭設專為澆筑混凝土而裝設的操作平臺,既簡化施工,又節省費用。此項經驗值得注意和仿效。